幼教招聘:學前教育第二章第三節學前語言教育目標與內容
第三章
第三節學前語言教育目標與內容
一、學前兒童語言教育的目標肯
(一)學前兒童語言教育目標的結構
1.學前兒童語言教育目標的層次結構(1)學前兒童語言教育終期目標。學前兒童語言教育終期目標有時也稱為學前兒童語言教育目標。它是語言教育所期望的最終結果,是學前階段語言教育任務要求的總和。學前兒童語言教育終期目標是學前教育總目標的一個組成部分,與總目標在方向上是一致的,相輔相成。
(2)學前兒童語言教育的年齡階段目標。學前兒童語言教育的年齡階段目標是終期目標在各年齡段上的具體體現,也就是對托兒所和幼兒園各年齡班兒童語言發展提出的具體要求。盡管整個學前階段,兒童語言發展表現出一定的共性和連續性,但是將語言教育目標分化為不同的要求,形成對每一個年齡階段兒童逐步提高要求的具體目標,這是年齡階段目標的一個特點。
(3)學前兒童語言教育活動目標。學前兒童語言教育活動目標一般由教師自己制訂,它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指各項學前教育活動所指向的學前兒童語言發展目標;另一層則特指語言教育活動目標,如談話活
動目標、講述活動目標、聽說游戲活動目標等。因此,在專門的語言教育活動中,其目標要指向于為兒童提供盡可能豐富的有益的經驗,為其全面發展作貢獻。
2.學前兒童語言教育目標的結構肯學前兒童語言教育目標的分類結構,是指教育目標的組合構成。任何教育目標都不是單一的,不管從哪一種階段出發,語言教育目標的最終歸宿必然是兒童語言的發展。應該從兒童語言能力的構成、語言教育的作用和語言教育目標本身的角度來進行語言教育目標的分類,可分為以下四大類:
(1)傾聽行為培養。傾聽是兒童感知和理解語言的行為表現,也是兒童不可缺少的一種行為能力。只有懂得傾聽、樂于并善于傾聽的人,才能真正理解語言的內容、語言的形式和語言運用的方式,掌握與人進行語言交流的技巧。
(2)表述行為培養。表述是以一定的語言內容、語言形式以及語言運用方式表達和交流個人觀點的行為,是學前兒童語言學習和語言發展主要表現之一。只有懂得表述的作用、愿意向別人表達自己的見解,并且具備表述能力的人,才能真正地與人進行語言交際,來達到交流的目的。
(3)欣賞文學作品行為的培養。學作品欣賞活動是感知理解文學作品并嘗試操作藝術語言方式的行為。這種通過語言塑造形象、表現生活的藝術作品,帶有口語的特點,卻又不同于口語,它們是藝術語言的結合體,也是書面語言的反映。對學前兒童書面語言的發展以及其他方面的學習具有特別的意義。
(4)早期閱讀行為的培養。早期閱讀行為是指學前兒童從口頭語言向書面語言過渡的前期閱讀準備和前期書寫準備。早期閱讀行為的培養主要在于激發學前兒童閱讀的興趣,養成良好的閱讀習慣,掌握早期閱讀的有關技能。早期閱讀活動主要是為學前兒童提供閱讀圖書的經驗,包括早期識字經驗和早期書寫經驗。
(二)學前兒童語言教育目標的內容肯
1.學前語言教育總目標
《綱要》中提出用語言領域的目標是:樂意與人交談;講話禮貌;注意傾聽對方談話;能理解日常用語;能清楚地說出自己想做的事;喜歡昕故事、看圖書;能聽懂和會說普通話。可將總目標分為以下四個方面:
(1)傾聽部分。
①認知目標:懂得別人對自己說話時要注意傾聽;
②情感、態度目標:喜歡聽,并積極有禮貌地昕別人對自己說話;
③能力與技能目標:能集中注意力、有禮貌、安靜地傾聽;能聽懂普通話,能分辨不同的聲音和語調;能理解并執行別人的指令。
(2)表述部分。
①認知目標:懂得用適當的音量說話,有積極的表述愿望;
②情感、態度目標:喜歡與他人交談,在適宜的場合積極、主動、有禮貌地與人交談;
③能力與技能目標:會說普通話,發音清楚,語調準確,能運用恰當的語句和語調表述意見和回答問題。能用完整、連貫的語句講述圖片和事件。
(3)欣賞文學作品部分。
①認知目標:懂得文學作品中運用的是規范而又成熟的語言;閱讀和聆聽文學作品能增加知識,明白事理,并能感受到語言藝術的美。
②情感、態度目標:樂意聆聽和閱讀文學作品,積極參與文學作品學習活動。
③能力與技能目標:理解文學作品的內容,體會文學語言的美,積累文學語言;初步了解文學常識,會區別不同類型的文學作品及其構成要素;能用動作、語言、美術、音樂等不同表現方式,積極反映對文學作品的理解;學會編構故事,表演故事以及詩歌、散文欣賞與仿編活動等。
(4)早期閱讀部分。
①認知目標:懂得口語與文字和圖書的對應與轉換關系;
②情感、態度目標:對圖書和文字產生興趣,喜歡認讀常見的簡單的獨體漢字;
③能力與技能目標:掌握閱讀圖書的基
本方法;能集中注意閱讀圖書,傾聽、理解圖書內容;能學會制作圖書并配以文字說明;了解漢字的書寫風格,主動積極地認讀常用字;能按規范筆順書寫自己的姓名和一些常見的獨體漢字。
2.學前兒童語言教育年齡階段目標的具體內容
(1)托小班。
①喜歡聽別人說話、唱歌、念兒歌,喜歡聽音樂、鳥叫等好聽的聲音;
②聽到別人對自己說話,能用聲音、手勢、表情、單詞等作出反應;
③能說出常見物品的名稱;
④能辨認并說出身體的某些部分,能辨認并說出圖片上常見物體的名稱;
⑤能理解常用的簡短的語句,能執行簡單的命令;
⑥能用單詞、手勢、表情等向成人表達自己的要求;
⑦喜歡聽成人講述圖書上的故事、兒歌等。對早期閱讀具有初步的興趣。
(2)托中班。
①喜歡聽和諧、悅耳的聲音,樂意聽別人說話;
②喜歡昕成人講述玩具、其他實物以及圖片上的物體;
③能安靜地聽成人念兒歌、講簡短的故事;
④喜歡翻閱感興趣的圖書;
⑤能說出自己的名字;
⑥能用"是"或"不"回答別人的問題;
⑦對本民族語言或方言的發音能使別人聽懂;
⑧積極地嘗試運用日常聽到的詞和句子;
⑨能聽懂并執行生活常規方面的某些指令。
(3)托大班。
①喜歡聽和諧、悅耳的聲音,樂意聽別人說話;
②能與成人交談自己感興趣的人或動物的動作,圖片上的物體等;
③能安靜地傾聽并參與成人念兒歌、講簡短的故事;
④能按順序聽成人講述或獨立閱讀圖畫書上的故事;
⑤能說出自己的姓名和年齡,能用簡短
的語句回答別人的問題;
⑥對本民族語言或方言的發音基本清楚;
⑦積極地運用簡短的語句與別人交談,在游戲中喜歡與同伴交談;
⑧能聽懂并執行生活常規的指令;
⑨能主動積極地學習新詞和新的句型。
二、學前兒童語言教育的內容
學前兒童語言教育內容的結構分為專門的語言教育內容和滲透的語言教育內容兩類。
1.專門的語言教育內容這類結構主要是為兒童提供機會,對他們在日常語言交際中獲得的語言素材進行提煉和深化,達到對語言規則的理解及有意識的運用。它主要包括學說普通話、談話、講述、文學作品學習和早起閱讀燈方面,這也是我國目前學前兒童語言教育中經常采用的、最基本的內容。
(1)學說普通話。推廣普通話,讓普通話成為中華大地的通用語,是我國的一項語言政策。普通話是以北京語言為標準語,以北方方言為基礎,以現代典范的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范。
(2)談話。話是人們之間以問答或對話形式進行的語言交往,包括個別交談和集體交談兩種。交談兩種。兒童運用語言與人交往是從交談開始的。而談話活動在培養兒童語言交際意識、情感、能力方面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3)講述。
①事物講述和圖片講述;
②拼圖講述和情景講述;
③經驗講述。
(4)早期閱讀。
①翻閱圖書的基本技能,注意看著畫面聽成人講解,并回答提問;
②認識周圍環境中的一些圖文標志;
③運用繪畫或剪貼等手段制作圖書,并能自編文字說明;
④了解漢字的書寫風格和基本筆劃。能認識簡單的獨體字;
⑤會認并書寫自己的名字。
(5)文學作品學習活動。兒童文學作品包括童話、幼兒生活故事和自然故事、兒童詩歌、散文、謎語、繞口令等。優秀的兒童文學作品具有豐富的語言和生動有趣的情節,作品中人物個性鮮明,主題富有哲理,深受兒童喜愛。
2.滲透的語言教育內容(1)日常生活。
①在集體活動和個別交往的場合中,能認真傾聽教師關于遵守行為規則的要求,以此指導和約束自己與他人的行為;
②在掌握行為規則的基礎上,學習用語言評價自己和同伴的行為;
③理解并執行教師的指令;
④在他人面前大膽講述自己的見聞。
(2)人際交往。
①正確使用禮貌用語;
②用語言向他人提出請求和表達愿望;
③用適當的詞、句或語氣、語調與同伴展開討論或辯論,協商與調解同伴之間的糾紛等。
(3)游戲活動。
①游戲時與同伴進行隨意交談,結合游戲情節自言自語或進行恰當的人物對話;
②同伴之間會用語言協商、討論與合作,共同開展游戲;
③用連貫性語言評價游戲的規則執行情況與游戲開展情況,對游戲進行適當的小結。
(4)學習活動。
①在認識活動中,能積極主動地提出問題和解答問題;
②能完整連貫地講述所觀察到的事物或現象;
③在集體中,能較長時間地傾聽教師對
各種學習內容的講解和指導,理解學習的內
④能用幾種不同的符號來表述對認知內容和認知過程的感受和認識。
[試題再現]早期閱讀活動主要是為學前兒童提供閱
讀圖書的經驗,包括一一一一和一一一一。[答案]早期識字經驗早期書寫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