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7月15日下午14:30-16:30
考生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考試地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筆試科目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筆試科目包括《教育專業能力測驗》、《公共基礎知識》兩科。一張試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2比例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招聘崗位計劃人數與參加筆試人數不足1:2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因資格復審未通過形成的缺額,按崗位筆試成績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筆試缺考、發現有違紀作弊等行為按規定取消成績的考生、按規定成績被記為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資格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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